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7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专项活动工作计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活动,满足当地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 二、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各项活动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并及时将本地各项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上报市人社局。市里将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时,对各地开展各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工作的好经验和好方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