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每年3月20日至3月28日,将对需要变更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的进行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的,参保人员可同时再申请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由患者本人填写《潍坊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交所在单位,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填写《潍坊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社保中心办理。 二、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的变更,已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的,应由患者本人填写《潍坊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须在异地已选择的三家定点医院中选一家作为本人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并提供《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交所在单位,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填写《潍坊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社保中心办理。 三、今年将组织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进行抽查,届时通知单位予以办理。 二○一二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