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2年度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和市人社局潍人社办[2012]1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年度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办法。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应成立专门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并根据专家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申报人员的评审一览表、花名册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连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情况》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复印件一并上报。 二、严格标准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规定,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审核表。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50分,当年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具体政策参照鲁人发[2002]9号和鲁人发[2006]7号规定执行。符合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必须提供相应审核表。 3、严格学历规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具备规定学历,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对口或相近(学历与专业不对口不再允许降学历参评)。 4、根据《教师法》相关规定,申报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严格破格申报条件。所有破格申报人员必须符合鲁人发[2005]15号文件规定,否则不受理申报材料。 6、严格岗位比例申报。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外,不再推荐申报。各单位在推荐申报时,要提供人社部门关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表(潍人社办[2012]113号文件附件2)。 三、关于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程序、类别、要求及有关填表说明,请按照省人事厅(鲁人职字[2004]6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仍使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和《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职称情况一览表》。其中《评审表》(1份)、《评审简表》(3份)需手写,《一览表》(高级10份、中级3份,系统生成,可打印)。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一览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或者成绩通知书、放宽外语成绩审核表、免于外语考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免考科目审核表、使用的学历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不超过3件)、业务工作总结、六公开监督卡、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等材料,按照顺序单独整理好,以备报材料时首先审核,申报人员的档案材料装箱顺序也应一致。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10月18日至10月22日为集中接收、审核材料时间,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报送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588722、8587111、13721987330,联系人:康建明,电子信箱:wfrsjkjm@163.com。 五、关于评审费 1、高级资格,评审费360元,考试费、复习资料费130元(破格申报人员考试费、复习资料费180元)。 2、中级资格,评审费160元,考试费、复习资料费80元。 3、初级资格,评审费100元。 六、其他有关问题 1、按照上级要求,今年高级资格评审仍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审核和评审。高级资格评审所需序列号请直接与当地职改部门联系。请登陆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detn.gov.cn/rsc/bszn/A1711index_1.htm)下载申报程序。申报人员需下载“中小学教师个人申报版”。有关表格及填报说明,请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办事指南]、[专业技术科]栏目查询。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呈报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凡是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的单位,应提前与组织人事科联系,约定时间,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3、接收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查、审核、呈报工作,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