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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1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潍人社[2015]102规定,现就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标准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重点推荐在基层和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市新兴产业、关键领域和紧缺岗位涌现出来的创新创业型专业技术人才所报项目正在研究或者已经确定,力争三年提升结束达到管理要求。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对推荐人选,要多行业、宽领域,体现以中青年为主体,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推荐数量
全市拟选拔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30名。原则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选拔人选不超过3名,市直部门(单位不超过2名,上属单位1—2名。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推荐人选按标准条件好中选优,推荐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部门或县市区人社局)组织专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期5天)、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推荐过程中,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
四、申报材料
申报的项目或课题正在研究或者已经确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扣时代脉搏和学术前沿,具有很好的示范影响和显著的推广价值。介绍性文字要准确清楚、客观实际,对三年能力提升要有明确工作目标和研究方向申报材料中近年来的成果、论文、奖励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要有数据例证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申请表》,一式3份,以A4纸双面打印。
2、《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6份,以A3纸打印。
3、单位推荐报告1份,报告最后应注明申报人符合《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中选拔条件第几条。以A4纸打印。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以A4纸打印。
5、附报有关证明材料和支持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著作论文等原件。涉及经济效益的,要有财税部门的证明。
6、呈报部门所有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和《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汇总情况一览表》各1份,以A4纸打印。
7、上述1、2、3、4、6项要附报电子格式。有关表格可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0510pc.com/)办事指南、专业技术科栏目上下载。
以上材料,请务于2015109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096769;8583130
五、选拔程序
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选拔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由第三方组成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人选选拔工作。评审工作采取材料评议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列为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
六、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大现有人才培养提升的重要方式。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附件:1、《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申请表》
      2、《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提升工程人选汇总情况表》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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