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示范创业大学评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6〕63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级示范创业大学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150号)要求,我局经筛选,拟推荐潍坊创业大学参评2016年度省级示范创业大学。
现将潍坊创业大学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
电话:8096761、8096762
传真:8096735
附件:潍坊创业大学相关情况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6日
潍坊创业大学相关情况.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