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鲁人社规〔2016〕3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市直主管部门将盖章后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定申报人数,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二、县市区部门(单位)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报县市区人社局核定申报人数,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三、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部门持由人社部门审定盖章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及考核人员的相关材料,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一科报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马 骋 809677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王 旭 8096772
工资福利科 高 前 8096782
养老失业科 徐 放 8096792
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陈 宏 8538653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
2、《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11月25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