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县2017年10月企业单位拟提前退休人员的公示公告(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批准昌乐县林美玲1名职工退休。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退休审批,现将拟审批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公示期7天(自2017年10月30日至 2017年11月6日),如发现与本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8096792
联系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邮政编码:261061
2017年10月30日
序
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时间 |
退休类别 |
备注 |
1 |
潍坊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林美玲 |
女 |
196710 |
女干部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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