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县2018年1月企业单位拟提前退休人员的公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批准昌乐县王新玲等9名职工退休。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退休审批,现将拟审批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公示期7天(自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3日),如发现与本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8096792
联系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邮政编码:261061
2018年1月16
序
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时间 |
退休类别 |
备注 |
1 |
昌乐石大医院 |
王新玲 |
女 |
196908 |
病退 |
|
2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刘西林 |
男 |
195909 |
病退 |
|
3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刘美华 |
女 |
197211 |
病退 |
|
4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徐可祥 |
男 |
196404 |
病退 |
|
5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倪克全 |
男 |
195803 |
病退 |
|
6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赵德生 |
男 |
196502 |
病退 |
|
7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于素玲 |
女 |
197103 |
病退 |
|
8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张建文 |
女 |
197205 |
病退 |
|
9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李兰花 |
女 |
196907 |
病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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