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县2018年4月企业单位拟提前退休人员的公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核,拟批准昌乐县岳作祥等7名职工退休。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退休审批,现将拟审批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本公示期7天(自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如发现与本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8096792
联系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邮政编码:261061
2018年4月27日
序
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时间 |
退休类别 |
备注 |
1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岳作祥 |
男 |
196203 |
病退 |
|
2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孙香云 |
女 |
197008 |
病退 |
|
3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刘宗香 |
女 |
197203 |
病退 |
|
4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刘珏莲 |
女 |
197203 |
病退 |
|
5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秦松民 |
男 |
196603 |
病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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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潍坊大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韩红星 |
男 |
197504 |
退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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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
王美玲 |
女 |
196804 |
女干部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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