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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至新高
作者: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2-21

        自2013年元月起,高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80元,比我省目前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高出20元。
        新年伊始,高新区将惠民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大胆开拓创新,对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成为我市调整幅度最大、标准额度最高的区,使高新区的参保居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为尽快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将养老金和增发部分发放到位,高新区社保处从宣传、发动、村(居)公示等各项环节入手,在各街道社保所和各村(居)的全力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本次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截至1月28日,养老金及增发部分已全部发放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账户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近3年来,高新区积极探索惠民新举措,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逐步实现了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的转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应。到2012年底,高新区已有3.8万人参保缴费(包含综合保税区),参保率达到了100%,1.3万人领取了养老待遇,发放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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