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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机构检查
作者: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4-28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行为,杜绝出现医疗服务机构侵占套取医疗保险基金和劳务派遣机构侵占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昌乐县人社局于近期对全县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为搞好此次专项检查,在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抽调精干人员,组成4个检查小组,对各被查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全县集中检查、省市抽查的方式进行。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重点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等情况。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重点检查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错定、不包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从而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专项检查过程中,欢迎广大群众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侵占套取医疗保险基金、劳务派遣机构侵占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进行举报投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并符合《昌乐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将按照举报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同时,严格保密举报人有关信息。(刘卓彦)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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