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工作任务,昌乐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惠民新举措,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 一是缴费档次选择多。将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划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和1000元的整数倍多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二是重残人员政府保。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制定了新政策,规定由各镇(街、区)按最低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区)的考核,确保切实落实到位。三是金融服务送上门。要求县金融机构制定详细的保费基金运作方案、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专人负责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专柜,落实专车上门服务偏远地区群众,以保证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