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潍人社[2012]144号)文件精神,坊子区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群体,通过扩大宣传范围、明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标准等措施,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一、扩大企业知晓范围,宣传到位。为使优惠政策惠及全区所有企业,坊子区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坊人社(2013)28号《关于做好2013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五街一区”劳动保障所长会议,要求各个保障所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文件发放到位、内容宣讲到位。 二、严格条件审核,认定到位。规定了就业困难人员必居其一的条件:大龄失业人员(女满40岁、男满50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特困家庭毕业生。按照条件,逐一审核认定。 三、材料齐全,申报到位。明确了企业需提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人员失业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缴费人员花名册及缴费人员证明、招工表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提报材料时间,确保材料齐全,申报及时。 四、申报认定,发放到位。对企业报送的材料按程序审核认定后,进行预算,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确保及时发放到位。(尹成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