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社保中心以“普惠城乡居民,打造优质工程”为主线,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重点,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不断强化基础工作,规范经办流程,推动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市参保居民达到59.82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2.79万人,今年1~11月份收缴保费16413万元,共为17.03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13209万元。 广泛化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为使居民养老保险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两声、两视、两栏、两窗”等宣传工具,加强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两声”,即把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经办流程等事项,刻录了1100多张宣传光牒,发放到镇街、社区和自然村循环播放;出动宣传车100车次,在全市各个社区巡回广播。“两视”,即先后在诸城电视台策划播出了“领导访谈”、新农保启动大会及养老金首发仪式等活动。“两栏”,即在《潍坊日报·今日诸城》和诸城信息港分别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报道工作动态。“两窗”,即在社区服务中心公开栏上开辟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窗”,设立政策咨询和服务窗口,方便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程序。 科学化的组织架构,体系健全。在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之初,就建立健全了市、镇街和基层社区的三级经办平台。 健全三级经办机构。健全了以诸城社保中心为龙头、13处镇(街道)经办机构为纽带、235个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三级经办服务平台,合理分工、上下联动,形成了三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办模式。积极争取财政、协办银行的支持,落实工作经费,使三级经办机构均实现了场地、人员、职责、制度、业务、经费“六到位”,促进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 充实三级经办人员。为加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专门设立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职位,招考了4名硕士研究生;为每处社区服务中心专门各安排了1名在职大学生村官,在全市自然村遴选了130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村级协办员,组建成立了基层经办服务队伍。 配置三级经办网络。根据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分布范围广,辐射区域多,人员情况复杂的特点,在协办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居民养老保险网络信息系统已全部实现了市、镇街、社区三级联网,并达到了与社保平台的有机整合,全部配置了微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和身份证读取设备,安装了由山大地纬公司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将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纳入了“金保工程”建设。居民养老保险三级联网的实现,为全市适龄参保人员和享受待遇人员搭建起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规范化的业务管理,谨严有序。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重在管理,细在规范。 规范操作规程。在按照国家、省市出台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又相继配套出台了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内控制度、以及三级经办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完善了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同时,不断强化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人员,每年举办镇街社保所人员、协办银行业务主管和各村级协办员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 细化档案保管。为确保新农保档案管理规范、调阅方便,实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制定了《诸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责任制、档案材料信息收集、归档制度,初步形成了重要档案在市级、普通档案在镇街、基础材料在社区的三级档案管理模式。同时,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全部完成了对参保人员历年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新农保业务档案实现“一人一档”。 完善资格认证。在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上,实行“一公示、二审报、三比对”的办法。即各镇街社区每年3月至6月公示本辖区内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信息情况;各镇街经办机构按月上报死亡人员信息;社保中心每月从民政部门提供的上月殡葬数据进行信息系统数据比对。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协作,建立起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杜绝了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精细化的优质服务,温暖人心。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确保高效便民。 优选协办银行。选择在营业网点多、服务优质、信誉度好的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分别作为城区居民、农村社区居民的新农保业务协办银行,使参保居民缴费和支取待遇“足不出村”。在银行业务大厅增设新农保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 配备座椅、花镜等便民设施;对高龄、残疾等参保人员由村级协办员登门帮助填写相关存取信息资料,为广大群众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便捷服务。 优化服务流程。针对部分农村居民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缺页、在外打工或随子女在外居住,无法正常参保的情况,为使这类参保群众尽量少跑腿,采取“先给予参保,后补齐资料”的对策。通过调取派出所户口信息确认其符合参保条件后,先办理参保登记,待其办理好证件或返乡时,再补齐相关资料。为方便群众补办身份证、户口本,还协调派出所为群众提供方便,减免手续费,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同时,当参保人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保险关系或者参保人在缴费、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需要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余额的,只需填写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村级协办员到镇街道社保机构集中办理。当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并符合领取条件时,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由村(社区)集中代办,使参保居民足不出村就可办理养老金领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