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社保中心坚持市、镇(街、区)和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一体推进、同步落实的指导思想,以争创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为抓手,以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主线,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52.2万人,其中缴费人员38万人,当年累计征收基金1.05亿元,发放养老金9773万元。 以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高密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积极打造县级服务平台,争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县。 一是落实责任到人。调整充实骨干业务人员,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设立办公场所,在“市民之家”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根据经办流程,健全完善了业务经办、保费征缴、养老金发放、定期公示等规章制度;设置了参保人员管理、基金征缴、待遇复核与养老金发放、保险关系注销、领取资格认证、档案管理等岗位,明确了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 二是应用信息系统。围绕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高密市加快建设定位前瞻、功能完善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业务经办流程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业务监管透明化。经办业务采用山大地纬公司统一研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专网数据集中在潍坊市信息中心并向省集中,网络通过光纤和VPN延伸到所有镇(街、区)和村(居)。新农保启动之初,及时将“老农保”数据库按要求进行整理,在系统研发时将全部数据移植到“新农保”系统中,在全市率先实现数据并轨。 三是履行监管职责。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镇(街、区)的年度综合考核,确定4月份为保费集中征缴月,社保中心安排专人深入全市14个镇(街、区)检查督导,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在全市率先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高密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各镇(街、区)和法院、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构建起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 以示范镇建设为抓手,筑牢规范化服务平台。高密市按照创建示范镇(街、区)的要求,积极联系镇街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努力构建联系村(居)、面向群众的规范化管理服务平台。 一是规范服务流程。各镇(街、区)逐步健全培训学习、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服务用语等做出明确规定,实现了户外标志、微机设备、信息专栏、工作标牌、室内配置、服务规范、职能职责、文明用语、培训制度、考核办法“十个统一”。同时,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辟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了经办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是增强服务效能。以“数据集中、全市联网、信息共享”为目标,不断完善镇(街、区)社保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为各镇(街、区)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通过送培训上门和外出学习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镇级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配备了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等自动身份认证设备,基础台账齐全准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指导各镇(街、区)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档案管理要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分类立卷,集中管理。指导督促各村(居)对群众参保缴费信息进行公示,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以示范村(社区)建设为主线,增强社会化服务效能。高密市把示范村(社区)创建列入对镇(街、区)社会保险工作督导的重点,全力落实帮扶措施,增强村级平台的社会化服务效能。 一是服务重心下移。设立了村级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市镇两级经办管理服务机构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搞好编印教材、开展培训等跟踪服务,并协调村居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形成村级经办管理服务有场所、有人员、有计划、有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做好指导工作。高密市社保中心与镇(街、区)一道,利用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扩大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覆盖范围和群众知晓率;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等基础工作,建立参保、退保、变更、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集体补助人员、领取待遇人员花名册和在校学生、未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基础台账,并定期公示参保缴费情况。 三是加强考核管理。高密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规定村级联络员每人每年1200元工作补贴,明确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社保中心根据社会保险扩面等任务指标完成率、服务对象评议及现场检查评估情况,对村级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成绩确定不同等次,作为免费配送办公设施、发放联络员待遇和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