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异地住院监管难的问题,9月份以来,诸城市社保中心利用网络加大对外地就医人员的事中监管力度。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因公外出、法定休假、探亲或因急诊发生异地住院的,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社保中心备案,并将信息上传至指定邮箱,作为电子档案留存。上传的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医院名称、入院时间、所患疾病和床位号、治疗科室和主任姓名、陪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1张、患者住院卧病在床照片2张(面貌必须清晰可见)或10秒钟的视频录像。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需住院证明照片,急诊人员需急诊证明照片。通过对上传信息的核对,诸城市社保中心将省内符合联网条件的给予异地联网备案,不能联网的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