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简化程,2015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不再召开有关会议行统一安排,各主管部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组织部署。
2、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条件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工作,仍按照《关于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64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准。
5、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以及高等学校职称工作,按照改革的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组织进行。
6、省人社厅对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为:7-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0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上报时间安排为:8月20日之前完成中小学高级教师材料的呈报工作;9月6日之前完成工程系列中高级材料的呈报工作;9月21日之前完成卫生副高材料的呈报工作。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逾期不再受理,超过规定时间不上报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各中评委办事机构要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受理申报材料,研究拟订《评审工作方案》,并在评委会议召开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是坚持科学人才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措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