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伤预防水平,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我市以创建“省级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为契机,谱写“四部曲”推动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健全组织机构,谱写开篇曲。成立了由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组成的工伤预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建立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伤事故发生趋势和工伤预防工作动态,研究协商应对措施。建立联动机制,谱写合作曲。针对工伤预防工作覆盖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注重发挥相关部门监管优势,整合工作资源,建立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合力。首先,注重发挥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优势,规范项目立项、资金提取和管理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规、高效。其次,注重发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优势,依法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整改,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保障各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注重发挥总工会沟通协调优势,为各类重大宣传、培训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督导检查,谱写机制曲。在建立健全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情况互通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了经验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加强对第三方受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了退出机制,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伤预防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按照协议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解除合作协议。加强基金监管,谱写规范曲。加强对工伤预防费用的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提取、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冒领使用、虚假使用,违者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本地区工伤预防项目开展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接受审计部门、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工伤预防工作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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