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潍发〔2016〕33号)《关于印发2017年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社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细化了27项具体措施,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和落实措施,确保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放管服”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和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对国家先后6批次取消的319项职业资格,坚决进行清理,确保已取消的资格一律不再组织实施。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32项权力事项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时制定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了服务效能。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监管方式,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保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开展专项检查,保证基金安全。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着力培育“互联网+人社服务”新优势,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同质、同效,让群众享受更多发展成果。全市830万人实现参保实名制,开通社保卡应用122项,发放社保卡776万张,我市在全国电子社保建设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订完善了《潍坊市人社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把事前审查、集体决定与事后备案相结合,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可行、可控。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未经“三统一”规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行政不当行为,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17年,我局制定的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落实了“三统一”要求,并及时向市法制办和省法制网进行了备案。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及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社部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体制。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执法”机制,凡涉及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活动,一律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事项统一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统一处理处罚,杜绝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诚信等级评价、一般性劳动纠纷调处、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欠薪预防监控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获得救济权,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越权执法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推动执法维权服务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对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等多个清单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各项制度,为“法治人社”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内部合法性审查力度。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将重大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充分发挥部门法制科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2017年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1件。三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三告知”等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实现劳动保障智能监察。在全省率先研发应用覆盖全部监管单位的智能监察信息系统,实现与社保、劳动关系、用工备案的数据共享,举报投诉全市联动、远程指挥调度、预防预警监测等功能更加强大。开通微信服务平台,利用智能手机可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劳动者维权更加方便快捷,山东电视台、潍坊晚报等媒体对这一创新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仲裁办案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按照“开标准庭、办标准案”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办案方式和庭审方式,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县市区分别在高新区、青州市、诸城市开展了仲裁庭审观摩,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程序。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万人下基层”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活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加强系统内部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制定了2017年学法计划,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法律培训力度,2017年共组织举办科级以上干部素质提升班、政务公开宣讲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研修班、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人培训班、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等10余个培训班次,开展了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等各类教育活动,全系统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教育活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列为公务员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主选学等培训活动的必修课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继续教育,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素质。通过举办劳务派遣业务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依托潍坊创业大学及其分校培训平台,突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组织培训2.1万人,广泛解读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4月份以“就业之路·法律同行”主题,走进潍坊技师学院、潍坊职业学院等高校,围绕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热点问题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在校大学生的懂法用法意识。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6月20日,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广场,深入建筑企业和工地,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和宣传单页,同时依托“潍坊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开展“2017年工伤预防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吸引万余名职工参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
(四)创新法律法规宣传形式。推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互动融合,不断创新媒体法律法规宣传的方法与形式。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受众稳定优势下,以“潍坊人社”微信公众号为基础,建立融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和舆情引导等多位一体的新媒体法治宣传格局,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普法的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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