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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企业欠薪预防监控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作者:韩玉成    文章来源:监察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2-07

 

2013年12月29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企业欠薪预防监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将该《意见》全文转发至各市人民政府,认为潍坊市加强企业欠薪预防监控的做法对各地治理企业欠薪工作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治理企业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提出了加强企业欠薪预防监控工作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属地首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注重防范、强化处置的原则,坚持完善预案、积极应对的原则。
《意见》明确了加强企业欠薪预防监控工作的四项机制,即健全企业欠薪预防监控机制、完善企业欠薪执法检查机制、强化企业欠薪依法处置机制、夯实欠薪预防监控保障机制。健全企业欠薪预防监控机制,要畅通职工合理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基层网格预警监控制度、完善欠薪预防长效机制。完善企业欠薪执法检查机制,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企业欠薪依法处置机制,要强化欠薪行为和事件处置措施、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夯实欠薪预防监控保障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查、加大工作考核力度。通过以上措施和办法,确保企业欠薪预防监控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企业工资支付工作基本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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