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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作者:韩玉成    文章来源:监察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2-07

 

2013年11月27日,潍坊市人社局与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下称《意见》)。省人社厅认为,潍坊市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做法,抓住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关键,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有效衔接,对各地做好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并将《意见》全文转发至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得到应有惩处。
《意见》明确从五个方面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及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日常信息通报与动态监管、疑难复杂案件的信息通报工作。二是建立案前联合处置机制,人社部门负责行政调查,公安机关依法提供协助,对处置过程中遇到的或可能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三是建立案件移送接收机制,规范案件的移送程序、接收程序和移送管辖。四是建立定期召开的联系会议制度,推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五是建立专人负责的三级对口联络机制,确保信息交换、动态管控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联动,更加及时、准确、有效、严厉地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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