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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厅来我市考察学习工伤保险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09

 

 


 

   

    2017年5月26日至27日,江苏省人社厅考察组由厅工伤保险处倪宏处长带队,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吴江区人社局、太保寿险苏州分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一行8人,来我市考察学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26日下午,市人社局在富华大酒店会议室与考察组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市社保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郭祥锋同志出席座谈会,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陈明科长介绍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情况和做法,双方还就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建筑业参保等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灵活就业人员是我市广大劳动者群体中的一部分,由于这类人员用工灵活、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长期以来无法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工伤保险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针对这种情况,我市于2009年3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从200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4月20日,又制定出台了《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工伤认定暂行办法》并于下发之日起施行,对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过八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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