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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企业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救济费计发基数市多少?
发布时间:2008-12-14    点击量:

答: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通知,2007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21677元,月平均工资为1806.42元。为方便计算,2008年执行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10个月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救济费,统一按每月1807元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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