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7日前,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数据传递到离退休职工管理科,离退休职工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将基本养老金发放到离退休人员帐户中。每月10日后,离退休人员直接到协议发放银行领取本人基本养老金。 2、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应于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完养老保险待遇的次月10日后,持身份证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捺印指纹,次日到协议发放银行支取基本养老金。 3、由于姓名错误、存折帐户丢失等原因造成基本养老金发放不成功的,应持居民身份证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由大厅工作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号码等信息交由企业离退休人员到协议发放银行办理,银行为其重新办理存折并负责转交本人。 4、需更改发放银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到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后,由离退休职工管理科通知企业养老保险科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