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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报考必读
作者: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8-29

 

 
一、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也联合出台《关于印发2004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的通知》,要求高校毕业生也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从而提高就业率。
  2、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或复合型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从业与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有哪些?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32日以部长令(6)发布了实行就业准入的90个职业(工种)。分别是:
  A类:电焊工、餐厅服务员、冷作钣金工、保健按摩师、精细木工(古建木工)、美发师、汽车驾驶员、美容师
  B类:镗工、混凝土工、车工、钢筋工、铣工、架子工、磨工、防水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电气设备安装工、铸造工、管()工、锻造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金属热处理、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锅炉设备装备工、组合机床操作工、电机(汽机)装配工、装配钳工、低压电器(及元件)装配工、涂装工、高压电器(及元件)装配工、工具钳工、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机修钳工、计算机维修工、汽车修理(维修)工、音响调音员、摩托车维修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变电设备安装工、装饰装修工、维修电工、化学检验工、手工木工、食品检验工、砌筑工(瓦工) 、推销员、纺织纤维检验工、保育员、调酒师、家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客房服务员、职业指导员、锅炉操作工、物业管理员、摄影师、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石玉石检验员、眼镜验光员、防腐员、眼镜定配工、制图员、钟表维修工、话务员、办公设备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照相器材维修工。秘书、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员、营养配餐员
  C类:动物疫病防治员、出版物发行员(兽医防治员)中药购销员、动物检疫检验员、鉴定估价师、沼气生产工、医药商品购销员、营业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
  D类: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4、怎样进行鉴定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上机答题或笔试闭卷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部分二级鉴定需要进行论文答辩。
二、职业资格报名条件及鉴定要求
1、报名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应于鉴定前10个工作日上报报名数据及相关材料。参加全国全省新职业统考的单位或个人,应于考试之前50天报名,考试之前35天截止报名。报名时间遇节假日顺延,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考试的,将不予受理。鉴定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2、报名需报送的材料
报名单位及个人在鉴定报名时需携带:
(1)鉴定人员花名册;
(2)参加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版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2张;
(4)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专业工龄年限证明;
(5)鉴定费。
3、鉴定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初级鉴定:
(1)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不满5年的。
(2)经过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中级鉴定: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初级证书满2年的;
(2)初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经过中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3)高中、职专、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2年以上,经过中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4)高职、大专毕业,从事本工种1年以上,经过中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5)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在高等职业院校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鲁劳社[2004]41号)文件要求,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申请鉴定的(经批准设立高级工鉴定基地相关专业的除外)考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高级鉴定: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中级证书满3年的;
(2)初中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经过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3)高中、职专、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7年以上,经过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4)高职、大专毕业连续从事本工种3年以上,经过高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本工种2年以上,可以直接申请高级工鉴定。
4、鉴定要求
(1)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的中、高级鉴定需到专业鉴定所进行,中式烹饪、面点、美容师、美发师、按摩师、商品营业员的鉴定根据潍职鉴字[2008]10号文件要求,统一每季度鉴定一次。
(2)各鉴定所要把技能操作考核作为今后鉴定工作的重点,并按要求配齐考评人员。考评员不足的,由市鉴定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考评员费用由鉴定所负担。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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