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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5-28

山东省人事厅文件  

鲁人发〔2002〕9号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要求,决定从今年开始,推行由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模块,见附件)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
  三、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暂须参加以下科目(模块)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5类科目(模块)中任选3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在“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5类科目(模块)中任选3类,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其他8类科目(模块)中任选1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施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和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的考务管理工作,可由各市人事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考前培训工作由各级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要选择具备场地、设备、师资及管理经验的单位作为培训点。应试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培训。
  六、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本着“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经济发达地区和具备条件的单位,应要求所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都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单位,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考试:
  1.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
  2.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和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职务的;
  3.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4.50岁以上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不参加考试或只考部分科目(模块):
  1.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证书的;
  2.参加国家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根据其所考内容和级别,确定考试“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Word97中文字处理、Excel97中文电子表格、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和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5类科目(模块)中的1至2类(至少应考1类)。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考试组织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和上述原则,提出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经省人事厅同意后实施。对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鉴于这项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量大,今年可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参考条件,从2003年起正式实行。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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