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登报声明原证作废(地市级以上报纸);
2、补办证书个人申请;
3、单位证明;
4、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评审表在本人档案里面);
5、公布资格文原件或复印件(需经原公布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盖章);
6、近期免冠照片二寸1张。
二、工作流程
1、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考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补办,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办理;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办,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审核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补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