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用人单位在职工招用、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遵守工作时间、职工劳动保护、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劳动保障年度检查。依法受理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监督被监督单位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出、结余、和运营情况;受理对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举报;依法纠正和制止违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维护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