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 二. 设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 三. 程序依据 《关于改进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鲁人发【2002】23号) 四. 办理条件 1、 经批准下达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2、 材料真实、准确、完备。 五. 申报材料 1、《山东省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核表》(一式七份); 2、《潍坊市内出国(境)培训团组人员同意函》(一式两份); 3、有出国审批权的部门下达的出国(境)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省直部门的组团通知(一式一份); 4、已列入国家、省年度培训计划或国家外专局审核件(一式一份); 5、出国(境)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出国(境)培训人员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审查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上报。 七.承诺时限 团组材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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