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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保障卡全国统一 已加载金融功能
作者: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09-22

 

记者近日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我市已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是否加载金融功能等情况,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高维义。
关于我市的社保卡是否全国统一的问题,高维义表示,我市目前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是完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统一制作,执行的就是全国统一标准,社保卡的芯片供应商、社保卡片供应商、加密设备供应商都具有人社部相关资质;芯片密码生成和加密处理都是由人社部指定的机构完成;芯片内部的操作系统和文件结构也是人社部统一规定,可以保证在全国实现了互联互通以后,实现全国通用。
 关于我市的社保卡是否已加载金融功能,高维义表示,我市目前已发行的社保卡已经完全具备金融功能,我市的社会保障卡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向社会发行的含IC芯片和银行磁条的双界面卡。IC芯片包含了个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信息,持卡人可以凭此卡芯片办理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享受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通过磁条,可以使用银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功能。
高维义表示,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将有利于群众更便捷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我市的社保卡从设计之初,就已经加载了金融功能,原因一是银行对个人账户管理和计息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保证参保人员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二是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领取各项待遇、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等方面,都离不开金融服务。
高维义介绍,我市目前发行的社保卡中有两个账户,一个医保账户,是基于芯片的。医保账户是一个特殊账户,参保人员既不能自行存钱,也不能随意取现。医保账户的资金都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政策规定每月划入的。医保账户资金也必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机构的专用pos机上消费,而且必须用于支付药品、检查、化验等医疗费用支出。另外一个账户是银行账户,是基于磁条的,我市的卡面样式是根据人社部和央行的有关规定,并报人社部和央行批准,最后确定的。跟其他银行卡明显的区别就是采用了隐形磁条,隐形磁条在卡片正面(蓝色)下方,隐形磁条采用特殊技术,先印刷磁条然后再印刷卡面内容,隐形磁条在使用上同显式磁条没有区别,只要根据卡面箭头提示插入自助设备即可。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是普通银行借记卡账户,可在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中使用,社保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
关于发行单一芯片社保卡的问题,高维义表示,人社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决定在社保卡上加载金融功能。以单一芯片同时支持社保应用和金融应用为最终模式。2011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总体方案、标准规范,确定应用模式和管理机制,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单芯片卡应用试点。2013年起开始全面推广,所有地区新发卡均采用单一芯片卡。单一芯片卡全面推广后,对于已处于使用中的复合卡,采用自然淘汰的方式进行更换。我们潍坊市目前已经发行的社保卡就是复合社保卡,下一步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人民银行的时间要求和标准规范,发行单一芯片卡,但在这之前,仍然发行芯片磁条复合卡。即使在发行单一芯片卡后,原来已经发行的芯片磁条复合卡仍可以继续使用,不必重新换发新的单一芯片卡,直至其自然淘汰(卡损坏、挂失或失效等)。
关于我市社保卡的应用范围,高维义表示,我们根据急用为先、逐步扩展的原则,首先是医疗保险的应用,主要用于医保个人账户的消费、就医联网凭证等;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其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等人群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非即时结算后报销费用的返还等业务,以及查询本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都集成到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办理,实现集约化管理和服务。同时,还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在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中使用。同时,市政府已经确定,把目前我市发行社会保障卡作为我市“城市一卡通”的A卡,即实名制卡,扩展民政、卫生、公积金等社会管理功能,达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目的。
关于发行社保卡后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问题,高维义表示,社会保障卡的设计是可以全国通用的,但不是社会保障卡全国通用,就可以解决社保关系异地转移问题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需要搭建覆盖全国的互联互通网络平台,需要开发跨地区的程序接口。要真正实现全国的异地转移接续不仅需要技术的支撑,还要实现全国社保政策方面的逐步统一,因此还要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提高统筹层次和标准化建设。我市正在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安排,遵循全国统一的接口规范,实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与异地转移系统的衔接,部署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软件,市直相关软件已上线投入使用,其他县市区的软件也在陆续上线中。全部上线后,我市职工转移到外地或外地职工转移到我市,就可以实现跨地区社保关系自动转移接续了。
关于未来社保卡和身份证融合在一起的问题,高维义表示,2004年施行的《身份证法》,关于居民身份证的登记规定了九个项目,这九个项目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等等这么九个项目。居民身份证本身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社会管理,它不太可能提供非常广泛的公共服务。上面提到的九项登记信息,都是固定的信息,不可能登记大量的动态信息。另外,《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岁以下居民不强制领取身份证,16岁以下公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也需要有一定的载体来支撑它。现在我们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证,除了基本信息之外,还记录了大量动态信息,包括每一次缴费、每一次领取待遇、每一次就医的资金支付等等。从现阶段来看,社保卡和身份证不能互相替代和融合。
关于社会保障卡号和身份证号码统一的问题,高维义介绍,社会保障号和社保卡号是两个概念,社会保障卡号就像是银行卡号,它是唯一代表这张卡片的号码,如果参保人员丢了卡再挂失补办,他的新社保卡号就会改变,所以不可能使用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则是参保人员在人社系统数据库中唯一的查询识别账号,社保卡号可以变,但社会保障号不会改变。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我市对于新参保的人员不管是职工还是城乡居民,都一律采用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对于老的社会保障号码也已经制定计划,分期分批的替换成公民身份号码,而不是社会保障卡号。
关于我市今年的发卡计划,高维义表示,我市至今已经发行社会保障卡60万张,年底前有望突破100万张,参保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80%以上领到社保卡。
关于我市的社会保障卡特点和创新,高维义表示,我市在保证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借鉴其他城市发行社保卡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吸取原来医保卡管理的教训,确定了我市目前的社保卡运行模式,同时进行了诸多创新,一是人社部门直接控制交易渠道,加强了对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即如定点机构违规处理,可以直接在社保软件中设置一下,违规定点机构就不能再进行社保卡刷卡;二是实时记录交易明细,对每笔成功的交易,都一一记录下来,可以实时监控参保人员医保账户的变动情况;三是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和磁条账户使用同一密码,方便参保人员记忆和使用;四是我市的社会保障卡在全国率先采用了隐形磁条技术,使得卡面美观大方。五是我市两家社保卡合作银行的卡,可以互相通用,参保人员在市内转移调动,都不用换卡。
关于有人反映社会保障卡制作速度慢的问题,高维义解释,社会保障卡即使社会保障行业卡,又是标准银行卡,所以制作要求、标准和流程都非常复杂。参保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首先要发送数据到银行开户,开户需要通过公安部身份联网核查、与原账户比对等,对于一些批量开户不成功的人员,要进行人工逐一核实后开户,需要较长的时间;开户成功后,再将银行账户数据与持卡人照片一并送到珠海卡商处制卡,因为我们现在批量开户量大,所以制卡也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制卡完成后,卡商把卡发到省人社厅,省厅需要完成芯片的初始化,大约一周的时间;初始化完成后发到省建行,对卡片进行逐一检测,写磁条信息,打印密码信封,大约一周多的时间,送达市建行;送达市建行后,还要人工进行卡片、密码信封、使用指南等的封装,也需要一定时间;最后将卡片送交档案托管机构,档案托管机构需要一段时间通知参保人员领卡。因此整个过程周期较长。
针对当前参保人员反映的社保卡制作周期较长的问题,我们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督促尽快整改落实。首先,对制卡的各个环节,在确保社会保障卡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加快进度,严格规定各环节的时间,尽量缩短制卡周期,要求合作银行、卡商等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各自的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卡;第二是增加制卡的批次,对于已经完成采集的人员,尽快发送数据给银行和卡商制卡;三是督促各档案托管机构和单位,在领到社保卡后,尽快通知参保人员领取,保证参保人员可以尽快拿到卡。
关于反映的个人投保人员没有领到社保卡的问题,高维义解释,“个人投保“一般是指个人缴费的档案托管人员,这部分人员没有领到社保卡的原因,一是可能完成信息采集的时间比较晚,社保卡正在制作过程中,近期就可制作完成;二是可能社保卡已经制作完成,但档案托管机构没有通知其领取;三是可能银行开户不成功(没有通过公安部验证、生僻字、同原户名不一致等),导致社保卡制作延误。具体原因可以到我们的社保卡服务中心查询。
关于未领到社保卡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就医,高维义表示,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不会影响其正常就医联网,只影响其使用医保帐户资金购药。如果需要就医,可以到社保中心相关窗口开具联网就医证明,到医院就可以正常联网住院结算或办理特殊慢性病结算。对于因社保卡未领到个人购药垫付的资金,可以在领到卡后,持购药收据到社保中心开具证明,然后到银行冲减取现。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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