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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市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业务规范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2-2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完成“十三五”时期发卡计划,实现社会保障卡全民覆盖,我局制定了潍坊市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业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发卡任务目标。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王召斌、张沥元       电话:5076702、5076706

    邮箱:wfssbk@163.com        传真:5076700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

 

 


 

附:

潍坊市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

信息采集业务规范

 

    为规范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业务办理,方便学龄前儿童申领社会保障卡,特制定此规范。

    一、适用对象:参加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龄前儿童(7周岁以下未上小学的儿童)。

    二、申领方式:由儿童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代为申领。

    三、所需材料

  1、儿童所在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及儿童单独页)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龄前儿童不需要提交照片,使用统一LOGO代替。

    四、采集流程

    学龄前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后,由监护人持相关申领材料到就近的基层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1、通过卡管系统核对申领人和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类材料信息。

    2、现场采集个人照片或导入电子照片,无照片的导入统一logo电子文件。

    3、在卡管系统打印《潍坊市社会保障卡申领表》,监护人确认申领表信息无误后签字。

    4、在卡管系统确认此申领表,并告知监护人领卡时间、地点等信息。

    五、其他

    新生儿落地参保缴费后,首先办理户口登记,持户口本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个人参保信息,再由监护人携带上述申领材料到参保地所在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六、电子LOGO文件图示见附件

  

 

关于下发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业务规范的通知 .pdf

 

关于下发学龄前儿童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业务规范的通知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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