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7〕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于落实资助贫困人员参保政策,对贫困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我市有关规定由财政统一按一档标准给予补贴。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扶贫开发
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