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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养老失业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8-19

 

潍人社办〔2016〕3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直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流程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且在教师岗位的教师和公办学校中具有教师资格且在教师岗位的编制外人员(以下简称“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应以学校为单位,整体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中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学校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请示。请示应包含以下内容:学校关于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情况和学校概况,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建校时间、教师人数、教辅人数、在校生数、院系(或级部)设置情况、注册资本等。

    2、民办学校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

    3、民办学校需提交董事会、教代会通过的本校教师整体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决议,公办学校需提交教代会通过的编外教师整体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决议;

    4、民办学校应提供学校全体人员花名册,公办学校应提供全体编外人员花名册(附件五);

    5、学校应提交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证明在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相关原始材料(工资表、考勤表、课时安排等),填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名单》(附件二)。

    (二)审核。人社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核书面材料后,应对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认。

    (三)公示。审核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对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教师名单(附件二)进行公示。公示时,应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对xxx学校xxxx名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公示公告》(附件四),邀请学校行政方面代表、教师代表到场监督并拍照留存。公示期为7天。

    (四)确认。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社部门就学校提交的请示制作书面批复,并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名单》(附件二)上加盖公章,学校可据此办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相关手续。

    参保教师范围发生变化的(包括新招聘、换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学校应及时申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变动名单》(附件三)以及本通知第一条(一)中第5款的相关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确认后,进行相应调整。

    二、社保经办

    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按照属地原则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中,已在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缴费的学校,继续在该中心参保缴费,市属及市属以上学校在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缴费。

    学校持人社部门批复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名单》(附件二),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户,按时足额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参保教师发生变化的,学校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变动名单》(附件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

    三、缴费基数核定

    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时,以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为准。

 

 

   

     附件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名单》.docx

    附件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变动名单》.doc

    附件四:《关于对xxx学校xx等xx名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公示公告》.docx

    附件五:《民办学校全体职工(公办学校全体编外人员)花名册》.docx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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