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异地居住生活满一年以上并且取得异地公安机关发放居住证的退休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驻外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且取得异地公安机关发放居住证的在职人员。
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书面申请一份。应详细说明申请异地就医的理由,如随子女长期居住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及工作单位。
2、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3、填写齐全的《潍坊市参保职工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4、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外派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驻外机构的公布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参保职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居住的参保人员,可备案到居住地省份。
四、异地居住人员申请异地就医,所需材料齐全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备案通过后的次日生效。
附件:1、潍坊市参保职工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备案表
2、潍坊市参保职工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表
3、潍坊市参保职工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须知
4、潍坊市县市区异地就医备案电话联系表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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