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人社办〔2011〕10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删除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删除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49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 调整规范 通知 抄送:市社保中心、市信息中心 |